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,立足深圳慈善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,加强慈善行业规范化建设,加快推进慈善行业合规体系建设工作,推广合规理念,根植合规文化,构建慈善行业合规自治良性生态,在深圳市民政局的指导下,深圳市慈善组织联合声明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《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》等慈善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合规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。
二、开展慈善活动,始终遵循合法、自愿、诚信、非营利的原则,绝不违背社会公德,绝不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
三、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和声誉,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,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,确保募捐款项和资源用于指定慈善目的。
四、保持高度透明,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的财务状况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,配合公众、捐赠人和监管机构对慈善活动进行审查,并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。
五、妥善保护捐赠人和受助者的个人信息,遵循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法规,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。
六、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,全面提升合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,有序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,确保组织内部决策透明、公正,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,持续改进组织合规管理和运营方式。
七、积极联动政府部门、社会组织和商业实体开展合规工作,全力打造深圳慈善合规品牌。